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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實名舉報網帖讓一場發(fā)生在2019年1月的車禍進入公眾視野。
據廣東廣寧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消息,針對近日網絡流傳的“廣寧縣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帖文,廣寧縣相關部門經核查,梁某勇(廣寧縣公安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兒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時許駕車與橫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發(fā)生碰撞后駕車逃逸。警方經連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公安機關經調查作出事故認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傷情鑒定,程某群為重傷一級,廣寧縣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后移送廣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廣寧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梁某勇實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鑒于其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jié),事后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醫(yī)療等費用,獲得被害人丈夫諒解并出具諒解書,依照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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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網帖的是廣東廣寧縣人民醫(yī)院醫(yī)生程某群的姐姐陳敏菁,她指控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某中隊隊長梁某淦利用職務便利為肇事逃逸的兒子梁某勇開脫,檢方最終不起訴。而妹妹發(fā)生車禍一年多后已去世。該通報并未完全解答陳敏菁的舉報,她還稱,梁某勇事發(fā)8個月后才被刑拘、首次司法鑒定程某群傷情為“輕傷一級”,后經受害方要求,重新鑒定為“重傷一級”,家屬寫下諒解書另有原因。
5月10日上午,記者從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因梁某勇父親為處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交警大隊公職人員,針對質疑,目前當地政府已組織成立由縣紀委、縣司法局等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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