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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凈化網絡環(huán)境,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招遠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持續(xù)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堅決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環(huán)境。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高某在招遠高麗食府就餐酒后結算飯費時,認為收款的服務員多收其飯費發(fā)生爭吵,后高某開抖音拍視頻對高麗食府及服務員進行辱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招遠市公安局決定給予高某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網警提醒 網絡暴力會給人帶來無端的困擾和傷害,廣大網民一定要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堅決抵制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切莫因為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行為觸碰法律紅線,公安機關對任何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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